馬來西亞國民教育實行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一套完善教育體制
學前教育 (2-3年)
小學教育 (5-7年) <注: 包含跳級和國民型小學1年過渡課程因素>
初中教育 (3年)
高中教育 (2年)
中學延修班(簡稱中6)或大學先修班教育 (1-2年)
高等教育-普通大學生課程 (3-5年)- 研究生課程 (1-5年)
所有小學、初中、高中和中學延修班均設有全國通考制度。在馬來西亞, 教育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對小學(6年)和中學(5年)的11年教育實行免費教育, 但不是強制性義務教育。從兒童按7歲入小學算起, 一直到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時的年齡通常在22歲左右。
馬來西亞國家教育體制下的教育機構主要由兩大組成部分
Ø 公立教育機構——由政府出資或資助
Ø 私立(或獨立)教育機構——由私人界出資
在馬來西亞, 小學和中學大部分都是由政府出資或資助辦學的學校;而私立中小學僅占極小的部分。高等教育的范疇包括學歷證書課程、文憑課程、學士學位課程以及更高的碩士、博士學位課程。
高等教育機構可分為兩大組成部分
Ø 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國立大學、國立學院、國立高等學院或研究所
Ø 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私立大學、私立學院、外國大學分校
在高等教育方面, 私立教育機構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為國內外學生提供了廣泛的教育機會。目前有超過15, 800名外國學生分別在馬來西亞國立或私立高等學府就讀。
教育改革提高了國家的整體教育素質
為適應新千禧年的需要, 政府確立了英語作為馬來西亞第二語言的使用地位, 力求把馬來西亞發展成具有世界教育水平的國際教育中心。政府通過一系列立法, 對國家教育實施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