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商務簽證辦理(自備邀請)所需材料如下:
護照
1.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
2.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簽名(中文姓名).
3.持換發護照者,需同時提供所有舊護照原件.
照片
1.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張.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自己的姓名.
名片 2張.
戶口本 1.全家戶口本復印件英文翻譯件的的公證書原件.
身份證
1.如是舊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2份.
2.如是新換發的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正反兩面各2份.
其它
1.申請人"國際健康證明書"原件.
2.填寫個人資料表.
存款證明
1.不少于叁萬(30,000元)以上"存款證明"原件.
2."存款證明"需為銀行標準格式,有正確的英文譯文,不可手寫.
3."存款證明"的到期日需凍結到回國之后30天.
4."存款證明"原件需遞交使館,使館不予退還,到期自動解凍.
營業執照 1.所在單位為企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有年檢記錄,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機構代碼證 1.所在單位為事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有年檢記錄,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在職證明 1.提供公司正規抬頭紙4張,并加蓋公司紅章.
邀請函
1.邀請函原件(需經立陶宛移民局認證).
2.如果有雙方簽訂的合同書提供復印件,或證明與邀請方有聯系的文件比如信件等.
其它
最好提供近期企業營業稅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