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常見簽證有旅游簽證、商務簽證、探親簽證、依親簽證等等,留學生需要辦理的是留學簽證。學生要將錄取信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泰國駐華使館辦理學生簽證,約8周可獲得留學簽證。
泰國留學簽證所需材料:
(1)由擔保人出具的擔保信(英文或泰文),加蓋單位公章附擔保人名片;注明申請人的姓名,赴泰目的;
(2)由泰方院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注明申請人姓名,停留期限和所學專業;
(3)泰國教育部或者當地的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招收外國籍留學生的證明文件;
(4)確認的機票訂單;
(5)不少于50000元人民幣的存款證明。
(大使館會根據政策變更而需要額外材料;如需面試,請學生按照大使館所要求面試時間參加面試。)
簽證期限為90天,要在這個時間及這個時間以前進入泰國。進入泰國后,持此留學簽證,可在泰國停留90天,同時可辦理再次入境許可(即回頭簽)。
回頭簽為一種功能性簽證,它能讓你在簽證有效期內回國并再次入境泰國。它有兩個特點:
1、該許可是附加在允許多次入境簽證上的(如:學生簽、工作簽等),到期時間與簽證時間相同。
2、回頭簽分為:單次和多次。取得后在簽證時間內可以允許再次進入泰國。
學生持留學簽可在機場辦理回頭簽,或者去移民廳辦理。需要回國時,要在機場辦理返回簽(即在辦理的回頭簽上簽字或蓋上簽章)。
留學簽證到到期前的46天至簽證到期日內,需續簽留學簽,續簽時需攜帶相關證件、成績單等,對學生的GPA有要求,本科為GPA1.5,如果成績低,續簽的留學簽可能時間短,甚至有可能被拒簽。續簽留學簽一般有效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