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誤以為使館簽證是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國前獲得的加拿大大使館簽證只能使學生獲得加拿大通行證,學生來加拿大留學時,必須持簽證、使館簽證和入學通知書取得加拿大留學許可證,簽證和學習許可都有時間限制,而且通常比學生實際需要在加拿大學習的時間要短。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只有一兩年的時間,學生必須在學習許可證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簽手續,續簽成功與否通常取決于學生在加拿大之前學習期間各方面的表現。
誤區二:將短期訪問簽證誤認為學生簽證
加拿大簽證長期申請6個月以上出國留學的,學生可辦理學生簽證,短期留學(6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來訪者只能辦理來訪簽證。此類訪問簽證持有人在抵達加拿大后將不被允許轉換為學生簽證。
誤區三:誤以為其他國家拒絕將導致加拿大拒絕
加拿大留學生只要簽證不因假材料被拒簽或因不良記錄被吊銷,其他大多數國家的拒簽歷史都不會影響加拿大的簽證申請。許多海外學生多次被美國大使館拒簽,轉而申請加拿大簽證,為了避免再次遭到拒絕,他們必須更換護照,并發給簽證。同時,一些留學參考書上提到,被美國拒絕簽證,加拿大也會被拒絕,這些誤導導致許多申請人在精神、金錢甚至簽證申請上蒙受損失。
誤區四:誤把錢當成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非常重視學生的素質。由于很多留學生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社會的一部分,加拿大簽證官往往會接受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普遍較差。對于許多家庭富裕但成績差、成績差或教育中斷時間長的學生來說,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機會遠低于家庭普通但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