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是一個福利型社會,體現在社會的各個層面,在法國住房是一個大問題,每一個在法國留學的學生都會面臨到法國后申請房補的問題。
作為大學生,有以下兩類住房補貼可以申請, 但兩者不能同時兼領。
社會住房補貼 (ALS)
凡符合某些條件的任何外國留學生都有權申請并享受。補貼享受者應滿足的主要條件為 :
•擁有有效居留證件 ;
•居住城市人口超過 10 萬 ;
•單人居住住房面積不得低于 9 平方米 , 且應帶暖氣、自來水和廁所設備 ( 廁所可為樓層公用 ) ;
•收入水平不超過享受該項補貼的上限。
社會住房補貼的申請應向住房所在地所屬的家庭補助管理署 (CAF) 提出。補貼金額可達房租的 50% ,但最高補助金額在巴黎不得超過 163 歐元,在外省不得超過 140 歐元。外國留學生在抵達法國,獲得住房后,即可辦理該項住房補貼申請。
個人住房補貼 (APL)
如果所租用的住房屬于 APL( 個人住房補貼 ) 協議范圍,則可享受房租減免補助。減免金額取決于可征稅收入水平。相關申請材料須遞交至住所所在地的家庭補助管理署 (CAF) 。應準備的材料包括:
•一份居留證正反面復印件,并須繳驗原件;
•一份銀行帳戶證明 (RIB) ;
•一份學生證復印件;
•如住所為大學生公寓,則提供一份由公寓管理機構出具的居住證明原件;
•如住所為私人出租住房,則應提供房租收據、租約及收入申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