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們在介紹國外教育的時候,總習慣于用“歐美教育”之類的統稱。實際上,不僅歐洲和美洲的教育區別很大,就是歐洲各國的教育情況也不相同。
歐洲有4種教育傳統
一位執教多年的法國小學校長告訴記者,歐洲沒有統一的教育體系,各國的教育傳統大體可按地域或文化分為4類:斯堪的納維亞式(北歐式),日耳曼式(德式),盎格魯·薩克遜式(英式)和拉丁式(法式)。
北歐幾國基本都采用學制漫長的“一校制”,實行小學、初中連讀,孩子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扎進一個學校直到初中畢業。一個丹麥小朋友,從7歲入學起便與其他孩子分在一個班,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發生,所有孩子都得在這個班呆到16歲。同時,該班老師也是由學校分配的一個固定團隊,其中至少有一位要從孩子入學陪到他們畢業。
德式采取的則是分階段教育。德國小學是四年制。德國孩子6歲上學,4年讀完之后,學生不用考試,根據自己的特點和表現,確定發展方向。學生有3種選擇:形象思維發達的學生,上六年制的文科,約占30%左右;動手能力強的學生上五年制的理工科,人數占40%;第三類就是文理兼通、比較聰明的全才學生上全日制中學,約占30%。德國學校一般實行開放式的半日授課制,上午授課,下午由家長確定孩子的在校時間,最遲可留到下午4時。
法式的義務教育采用的是統一的、循序漸進的方式,在專業選擇上比較有伸縮性,學生在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都有作出選擇的余地。
英國同中國一樣,實行全日授課制。英國小學生5歲入學,11歲畢業。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很多小學同時為5歲以下的兒童設有學前班。英國的小學教育分為兩個階段,5—7歲是第一階段,7—11歲是第二階段,每個階段結束時須參加國家課程考試。完成義務教育(16歲左右)后,英國學生再參加職前培訓或接受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