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請塞浦路斯學院的入學許可須由塞浦路斯教育部與入境局審批。在獲得批準后,向塞浦路斯駐北京大使館申請學生簽證。學院將通知申請人有關到使館簽證面試的日期。學院在國內的招生代表在學生簽證期間在大使館盡可能的協助學生順利獲簽。
大使館辦理學生簽證的時段為周一至周五的每天上午9點半至下午1點,前往使館面簽的學生須攜帶的材料如下:
1. 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公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成績單原件,公證原件及復印件(MBA申請人需攜帶學士學位原件,公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成績單原件,公證原件及復印件)
2. 銀行存款證明原件(附英文翻譯)及復印件,存折或存單原件及復印件
3. 無刑事犯罪公證件及復印件
4. 有效的護照原件、復印件
5. 塞浦路斯學院的入學通知書及復印件
6. 付款至塞浦路斯學院的證明(學費收據復印件)
7. 簽證費(具體由大使館統一定,約RMB104)
8. 兩張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