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兩個句子:
I suggest you should use your head.
I suggest you use your head.
上過中學的中國人都知道,兩句包含傳說中的"虛擬語氣"。按照我們的語法,兩句都對。
可我的問題是:非要選擇一個,你選哪一個?
這不是老鞋杜撰的問題,它來自著名的SAT(美國高考)。
作為學生,搞不明白很正常,因為這是老師們都要拿來集體研究的問題。
SAT考試中,這樣的問題不是偶然,而是常態:用我們的眼光看,凈是一些變態的問題——明明都是對的,卻非要選出一個。
可因為這題是美國人出的,我們作為英語的“外人”很難挑剔這題目的毛病,似乎只能從自己身上找問題。
我們學的語法有問題。
我們從來學習的是“規則”,死的規則,似乎語法是天上掉下來,人只須惟命是從就行。
殊不知語法其實是人的創造物,是有靈魂的活物,是可以“理解”的。
suggest之后動詞為什么不一樣?因為"建議"的事,只是一種主觀想法,而表主觀想法,就不能有“過去”或“現在”這樣表示客觀事實的時態,按照英文的套路,有兩種做法:一是用情態動詞,二是用原形。
所以前面兩個句子,似乎都符合這一原則。
為什么用原形更好?
如果認為語法是機械的規定,無論如何都得不出哪個更好的結論。而如果認為語法規定是為了更清楚準確地表情達意,自然可一眼看穿。這兩句譯成中文,大致是:
我建議你應該用腦子。
我建議你用用腦子。
哪個更合邏輯?should是否有點多余?
如果看不出來,跟英語沒有關系,老鞋就不多說了。
不理解語法的本質,無從對付SAT。
不理解一點語法,無從真正把握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