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移民部近日公布一項移民新政,國際學生畢業后申請工作簽證的最長時限達3年,比舊規定的2年還要延長1年,且工作簽證政策不限定國際學生的工作和專業對口,也不再要求國際學生畢業后申請工作簽證時提出雇主聘用證明。
此新政大大有利于留加學生的就業和移民,可以說新政實施后,學生獲得留學資格就相當于拿到移民資格。
據了解,4月22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范茵麗(Diane Finley),在溫哥華宣布加拿大留學生畢業后工作簽證由原來的1-2年延長至3年。申請人只要是在加拿大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完成學位、文憑或是證書,在畢業前至少全職就讀8個月,即可取得一個可留在加拿大,從事任何工作的開放工作簽證(Open Work Permit),工作簽證期限最長達到3年,比舊規定的2年,還要延長1年。
這次加拿大政策是在美國國安部正式延長國際學生實習工作期的消息后發布的,是加拿大政府為吸引更多國際學生赴加和留住更多的國際優秀人才而推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