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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有一個大家都非常關心的問題,那就是加拿大碩士留學擔保金的問題。去加拿大留學辦理加拿大留學簽證的過程中是需要提供資金證明的,保證金在申請留學簽證的時候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申請材料。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加拿大碩士留學擔保金要求及注意事項。
加拿大的留學擔保金金額:
一 、報讀專科課程,擔保金一般為 40 萬元,學歷條件為高中畢業、中專畢業、技校、職高畢業、大專在讀等 ;
二、報讀學士課程,擔保金一般為 60 萬元,學歷條件為高中畢業或以上學歷 ;
三 、報讀碩士課程,擔保金一般為 30 萬元,學歷條件為本科學士或以上。
加拿大的留學擔保金要求:
一、至少十二個月資金累積歷史的證明。最近兩個月內的顯示現有可用資金的存款證明原件 ; 存單原件及 / 或存折原件。資金一 直都存在銀行,已經存滿 12 個月 ; 存款的金額,一般需要保證能支付學生在加期間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用。
二、保證金來源的書面說明。一般情況下,資金的來源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資金一直存在銀行的,那么擔保人一般都是有定期存款的習慣,可以追溯更早以前的定期存款記錄,找到資金累積的歷史,會更有說服力,向簽證官說明,這筆資金是為學生留學而專門存下來的。
2、如果找不到十二個月之前的歷史記錄,那么,可以解釋為資金由擔保人的收入所得,并務必要保證金額與收入相匹配。如果是從股票基金賬戶轉賬或者固定資產買賣所得,那么需要提供相關的交易憑證,而股票或基金賬戶則需要提供過去 12 個月或更久的交易記錄。
3、如果擔保人是公司股東,資金由股東分紅而來,則需要提供分紅轉帳記錄,以及公司的各項材料。如果是固定資產買賣所得則需要提供商業交易文件及房地產交易文件。
加拿大的留學擔保金詳細規定:
一、居住在加拿大的擔保人,使館只接受加拿大國家稅務部簽發的 T-452 稅單或擔保人雇主出具的 T-4 工資表。
二、居住在美國的擔保人,必須提供由雇主出具的 W-2 工資表正本 ( 或經公證過的副本 ) 并且提供公證過的最近的稅單副本。美國移民局的 1-134 表不能作為赴加留學的經濟擔保書。
三、居住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擔保人,必須提供個人稅單的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
擔保書須經公證,并用英文或法文書寫。若原文系其他文字 ( 含中文 ) ,則需有翻譯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譯件。
專家指出,去往加拿大留學,凡獎學金每年不足 12000 加元的學生,應辦理符合上述條件的經濟擔保手續。
必須避免的四個誤區:
誤區一:去加拿大要提供就讀年限所有的費用作擔保金
辦理簽證時,提供擔保金是為了證明家庭有足夠的資金能力可以負擔留學生在加的所有開銷。
加拿大一年生活費加學費大概為 15-20 萬人民幣,按照上限 20 萬來算,研究生 2 年需 40 萬,本科生 4 年 80 萬。而如果家庭持續收入來源能力較強的話,擔保金通常只需要覆蓋總費用的 80% 即可。
若赴加讀高中,考慮到未來必然會續讀本科,因而需準備 80 萬左右的擔保金,若讀私立貴族高中則須準備 100 萬擔保金。
誤區二:擔保金必須存滿 12 個月定期
這個是學生家長最常見的理解誤區。原則上加拿大要求擔保金須解釋 12 個月的歷史,作為一年的定期存款,是最為簡單的證明方式。
但往往定期存款的低利率束縛住了家長的大額資金,所以對多數家長來說,這個成了最頭疼的問題。
其實只要持有超過一年 ( 含一年 ) 的股票,債券,基金,房產,只需要變現開立賬戶,或者持有一年期 ( 含以上 ) 穩健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開立相關資產證明,都可以用來解釋 12 個月的資金來源歷史,從而解放了家長手中大額的流動資金用作其他高回報的投資方式,同時不影響擔保金的開立。
誤區三:房屋抵押或貸款可以用作擔保金;
如果家里沒有理財產品,若有多套長期持有的房產,可以變賣其中數套,這樣的資金來源和歷史都是非常可靠的。
若家長不舍得賣房,而采用房屋抵押來獲取資金是絕對不能作為擔保金使用的。擔保金里面的資金組成是不允許有任何債務性的資產存在的,因此抵押和貸款都是行不通的。
誤區四:加拿大簽證不需要擔保金
目前附加拿大留學有三種簽證形式:常規簽證,SPP 和 SDS 簽證。其中常規簽證是必須提供有來源有歷史的擔保金。
而后兩者,則要求學生滿足相應的語言和錄取條件后, ( SPP 需要雅思5.5 分,SDS 要求雅思 6.0 分 ) 在加拿大皇家銀行或者蒙特利爾銀行開立賬戶,存入 1 萬加元,并提供第一年的總費用來替代擔保金辦理簽證,而因這筆錢不要求來源和歷史,雖不等同于擔保金,但起了替代作用。
SPP 和 SDS 簽證過簽率較常規簽證要高,也是加拿大鼓勵優秀學生赴加留學的優惠簽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