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貸款與獲得簽證無關
貸款本身不會影響簽證結果,因為能夠貸款就已證明申請人擁有一定資產,具備一定的出國條件,簽證官重點考核的是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所以真實性、合理性、可行性強的還款能力和計劃證明材料是決定貸款申請簽證成敗的關鍵。
留學貸款需要的條件
借款人需提供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提供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生活費的證明材料,還要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具有代償能力并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借款人,并且借款人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費用。
貸款的額度和年限
留學貸款的額度不超過國外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它有效入學證明上載明的報名費、一年內學費、生活費及其它必需費用的等值人民幣總和,最高不超過50萬人民幣,期限一般為1~6年,最長期限不超過6年。
留學貸款的幾種擔保抵押方式
(1)、房產抵押:貸款最高額不超過經貸款人認可的抵押物價值的60%;
(2)、質押:貸款最高額不超過質押物價值的80%;
(3)、信用擔保:以第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若保證人為銀行認可的法人,可全額發放,若是銀行認可的自然人,貸款最高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貸款的額度和年限
留學貸款的額度,不超過國外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他有效入學證明上載明的報名費,一年內學費、生活費及其他必需費用的等值人民幣總和,最高不超過50萬人民幣,最長期限不超過6年(含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