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7月4日, 美利堅合眾國誕生. 為了代表這個新生國家團結和獨立的精神, 1777年7月14日, 國會通過一項決議, 制定了美國國旗. 由于當時參加合眾國的只有十三個州;因此, 國旗由十三條紅白相間的橫條和十三顆襯以藍底的白色星星組成. 同時決議還解釋了國旗上白、紅、藍三色的意義: 白色代表廉潔公正;紅色代表勇敢無畏;藍色代表警惕、堅韌和正義.
美國自獨立后, 因為各州陸續加入聯邦, 1818年4月4日, 國會又通過一項議案: "每當合眾國接受一個州, 一顆新星將于下一年的7月4日添入國旗". 現在美國國旗上仍是十三條紅白相間的橫條, 星星卻已增添到五十顆, 它們代表了美國的五十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