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長了cap-gap的時長,給予OPT期間的申請人更多時間新規大幅延長了Cap-gap的時間。原本規定在F1身份期間提交了H-1B申請的申請人,OPT身份可以延長至9月30日。新規將這一時間再次延長到了來年4月1日,給予申請人更多的時間處理申請上的問題,等待H-1B的批準。
2刪除雇主和雇員關系的要求,允許創業者申請簽證改革后的申請取消了往常雇主為員工申請的限制,允許在美國創業的海外人士,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用自己名下的公司作為擔保人,為自己申請簽證。
新規表示,如果企業受益人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并且在企業內的職責滿足H-1B申請的其他要求,即可申請18月時長的H-1B簽證,并在公司正常合法運營的前提下辦理延期,最多至6年。不過,由于H-1B簽證對于工資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初創公司很難在初期幫助創始人申請。F1學生簽證的持有者也由于簽證限制,無法直接參與企業運營中。總體來看, 通過創業獲取H-1B簽證的道路仍將是少數人的選擇。
3放寬專業和崗位之間關聯性要求,允許跨學科申請簽證改革后的申請要求申請人的就業崗位和所獲得的學位具有直接的邏輯關系,而不是簡單的名字上的重合。這意味著就算所學的專業和崗位之間在名字上并不對口,只要申請人能夠提交材料證明兩者之間的關聯,也可以滿足H-1B申請的要求。同時,新規中也刪除了“文科”和“工商管理”等過于籠統的專業名稱,再次強調專業和崗位間的聯系不應只靠名稱,而是邏輯關系。
4擴大了免抽簽機構的適用范圍,改革后的申請要求放寬了對免抽簽機構的定義,將主要任務(Primary Mission)改為了基本活動(Fundamental Activity),允許那些不以研究為主要目的,但內容涉及到研究的機構雇員申請免抽簽的H-1B簽證。
同時,此次改革也允許那些被營利機構雇傭,但50%的工作時間是為免抽簽機構工作的員工,申請免抽簽H-1B。這意味著想要留美的學生可以將就業的范圍打開,考慮到非營利的研究組織或教育機構工作,不參與抽簽,申請將更加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