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留學只有在讀的大學和學院學生(高等教育或以上)才能工作,低齡留學生(包括高中生)是無法工作的,因為未成年人無法合法取得工卡,從而獲得收入。但高中生有很多通過義工的方式參與社會活動和實踐的機會。大學生工作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種:一種是在校內工作,一種是校外打工,還有一種是帶薪實習,是需要申請實習工簽的。
一:校內工作
校內工作,顧名思義是在自己的就讀學校內部來工作,學生可以在所就讀學校的校園內任一建筑內工作。但是有一種情況是,如果學校有多個校區,就只能在學生最主要學習的校區工作。
也有特殊豁免條件,如果學生是助教,研究員,或獲得了研究經費,就允許在其它地點工作。很多學校會開放一些工作機會給在校學生來做,學生可以在沒有課的時間里完成比如圖書館,學生服務中心,小賣店等地方的簡單工作。學生在校工作的雇主可以是學校,教職員工,學生組織,學生本人(在校內經營),私人公司或者向學校根據協議提供服務的一方等。
校內工作不需要WorkPermit工作簽證,需要持有效的學習許可和工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現以下各項條件之一就不能繼續在校內工作了:
停止全日制學習那一天起;
學習許可過期;
在休學期;
在轉學期間目前沒有在校學習。
二:校外工作
校外工作,和校內工作相比表示,雇主和工作地點都不滿足上文的校內工作條件,而是位于校外其他地方的個人和組織,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從事校外工作。條件有:
持有有效的學簽;
全日制學生;
被指定高等學習機構錄取,學校有DLI號碼,可以在移民局查到;
學習周期至少6個月或以上并能獲得學位或者證書(Degree/Diploma/Certificate);
必須條件是學生已經開始學習了,并持有有效SIN卡。
如果當我們在某一天不再滿足于上述條件就必須停止工作,如果學生的學簽上明確寫著不允許工作,也不允許校外打工。移民局強調,全日制的國際學生在正常上課期間,可以在不持有工作簽證的條件下,每周在校外打工最多20小時,在假期期間,可以每周打工超過20小時。
如果學生從不滿足校外工作的狀態,比如在院校內就讀ESL語言課程,完成后被一個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錄取,這需要向移民局重新申請換發學習許可。如果你符合以下要求,那么你可以開始從事全日制工作:
一是你在學習期間已經滿足了在校外工作的全部條件;
二是你在學簽過期以前就已經提交了工簽申請,正在等待工簽審理結果,這段時間是可以合法全日打工;
另外一個可能性,那就是當學生決定繼續學習深造,這時候如果工作需要滿足這下如下條件:
之前就滿足可以在校外工作的條件;
持有有效學簽/在舊的學簽過期前申請了簽證延期;
有書面證據證明已經完成了之前的學業;
有隨后的錄取通知書,學習機構必須在DLI上;
在上一個學業完成日起150日之內將開始新的學習。
滿足所有這些條件,就可以在兩段兒學習空檔期合法全日制工作。
三:帶薪實習
帶薪實習Coop項目是加拿大高等教育里面非常有特色的一部分,怎樣才能申請帶薪實習工簽呢?一些學習項目將工作實踐作為了課程的一部分,以下情況你可以申請實習工簽:
你有有效的學習許可;
在加拿大完成學業需要工作;
有一封出校出具的信,來證明你的學習項目中所有學生都需要完成實習工作才能獲得學位或者畢業證;
你的實習占總學習項目的50%或者50%以下時間;
學生可能從剛進入本科學習就被一個CoopProgram接收,也可能是在本科在讀期間申請,然后參加了一個Coop項目,所以帶薪實習工簽的申請,既可以在申請學習許可的同時來做,也可以在完學習許可后單獨申請實習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