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中“簽證擔保金總額”、“簽證擔保金歷史”、和“出資人收入證明”一直困擾著中國的學生和家長,2015年5月20日,加拿大移民部網站上頒布了一條顛覆加拿大留學簽證申請,歷史性的消息!
全球教育網表示,加拿大移民部5月份發布的針對中國地區的簽證比起其它國家(包括日本)都明顯的放松,具體體現在下面的三種申請類型:
一.曾獲得過簽證并訪問過美國或加拿大的學生,或目前持有有效的美國簽證的學生:
1.有資金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提供顯示已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或提供現有資金可支付第一年學費的存款證明;
2.如果申請人接受加拿大學校或者其他組織的資助,遞交詳細說明預期學習期間每一年申請人將獲得資助的文件原件。
二.被接收為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學生:
1.有資金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提供顯示已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或者提供現有資金可支付第一年學費的存款證明;
2.申請人目前雇主(若適用)及申請人父母各自的現任雇主,或資助申請人學業的人士的雇主出具的雇傭證明信原件。
三.其他學生
1.必須證明有足夠的資金可負擔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學費,必須能夠支付申請人的學費,及申請人和隨行家庭成員的往返交通費和生活費。根據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的指導原則,每一個隨行家庭成員每年需要10000加元作為一年的生活費用。
2.反映至少12個月資金累計歷史的證明,要求如下:
日期為最近2個月內的顯示現有可用資金的存款證明原件;
存單原件或者存折原件,以及資金來源的書面說明。
3.其他形式的相關資產證明文件:股市賬戶、商業交易文件及房地產交易文件,附于申請內作為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