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作為一個移民國家,加拿大在近年來不斷推出新的政策以吸引更多優秀國際留學生,曼尼托巴省更是走在了其他各省的前列。尼托巴省政府還規定申請人每年可以申請10%,總數不高于2500加幣的學費返還,并且該數額不能超過該年申請人實際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因此,申請人最少在6年或最長在20年時間內即可以以退稅的形式拿到60%的學費返還。例如,一個2008年畢業的國際學生在加拿大求學期間支付的學費總額是14000加幣,他的學費返還詳情如下:
學費總額是14000加幣,最多可拿到60%,也就是8400加幣的學費返還。
第一年:2008年應繳個人所得稅600加幣
學費返還不高于:
1)10%的學費(1400加幣)
2)2500加幣(每年最高額)
3)個人所得稅總額(600加幣)
該學生這一年的學費返還總額為600加幣,還剩7800加幣未返。
第二年:2009年應繳個人所得稅2400加幣
學費返還不高于:
1)10%的學費(1400加幣)
2)2500加幣(每年最高額)
3)個人所得稅總額(2400加幣)
該學生這一年的學費返還總額為1400加幣,還剩6400加幣未返。
第三年至第七年
假設該學生從第三年開始及以后的每一年應繳個人所得稅都在1400加幣以上,這樣他在7年內即可拿到全部60%的學費返還。
優惠的學費返還政策、低廉的生活、學習成本、高質量的教育體系,曼尼托巴省將成為越來越多莘莘學子們實現留學夢想,鋪開燦爛未來之路的首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