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有學校錄取通知書就能申請簽證成功
學校對于申請人的評估取決于學生的學習經歷和成績,而不涉及任何家庭經濟狀況和家長工作背景,但后者卻是簽證評估的重點。因此,被學校錄取只是簽證的必要條件,是整個簽證過程的開端,出國留學真正的難點是在如何順利獲得留學簽證。
誤區二:擔保金只要夠了就行
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并不在額度的多少,而在于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現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無長期存款,那么只要給予詳細的解釋并盡可能佐以有說服力的證據,獲得簽證幾率還是很大的。
誤區三:抵押款或貸款可以作為擔保金
加拿大留學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誤區四:簽證都需要面簽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
一是拒簽,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簽信,告知理由;
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
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
面談后,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后再通知結果。所以,并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簽,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復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