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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陪讀簽證的問題解答

發布時間:2018-9-1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持有加拿大有效旅游簽入境的申請人需要陪伴在加拿大留學或者工作許可的家人,同時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需要超過6個月,則需要申請旅游簽延簽,如果獲批,移民局會發一張類似于學習或者工作許可的visitor record,稱為陪讀簽證。通常,加拿大陪讀簽證的時長會根據陪伴的家人的學簽或者工簽的時長。

加拿大陪讀簽證的常見問題解答:

1)在境內只停留5個月陪伴孩子讀書,是否需要陪讀簽證?

答:持有效旅游簽入境時如果沒有特殊標記,默認時長為6個月,如果在6個月之內離開加拿大,是不需要申請陪讀簽證的。

2)我馬上要在加拿大境內住夠6個月了,假期去墨西哥旅游一周回來,是否就可以再住6個月?

答:嚴格來說是有風險的,完全要取決于邊境官的心情而定,建議如果需要在境內需要待6個月以上,申請訪客記錄(visitor record)。

3)沒有等到陪讀簽證就回國了,下次入境會有問題嗎?

答:只要在入境6個月之內申請了陪讀簽證,即便沒有收到陪讀簽證,也不影響下次入境,只需和邊境官說明之前申請過陪讀簽,他們在相關系統中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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