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PA要求
大學成績體現了申請者的學習能力和基本理論基礎,相對而言是所有申請要素中最重要,通常來說,大部分學校都要求申請人的平均分的要求是3.0以上。絕多數美國院校對GPA要求是3.0,建議提高GPA,同時,如果比較低,大概在2.8左右,也是可以嘗試申請一些學校,往年這樣的學生也有錄取拿到。
2、語言成績要求
和直錄一樣,美國預科也有最低語言要求,但會低于直錄要求。
3、實踐條件
實踐包括到相關單位的實習,比如申請法律的學生可以去律師事務所,法院,公司法務部門等,還包括校內一些相關的活動,比如法律協會,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動等。計算機專業相關實習單位也非常關鍵。
4、文書條件
1)個人簡歷。
2)推薦信:不同的學校對于推薦信的數量和推薦人可能有著不同的要求,推薦信應來自于任課教師、班主任、校長以及活動實習老師等。推薦信需要打印在學校信箋上、有推薦人親筆簽名、裝入學校信封、封口后騎縫簽名。
3)申請短文(Essay)或者個人陳述:不同學校會有不同的題目要求,它在申請過程中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