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留學簽證只能包括無條件申請的課程的學習期,所以如果提出的是一個為期6個月的英語課程無條件申請,并且打算繼續參加基礎課程之上的提高班或者念學位課程,要由在該語言課程期間的表現來決定,語言課程學習期將發放簽證,并留出一定的額外時間用于在內政部安排簽證延期手續。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知道原課程的結果,需要向倫敦的內政部提出簽證延期申請。
另一方面,如果向提出三年課程的無條件申請,可以簽發一個有效期三年的多次入境簽證,就能回國或到其他地方旅行,而不需要重新辦理進入英國的簽證。如果要到其他國家旅行,仍然需要得到簽證,并應該從相關國家的使、領館尋求建議。
同時提醒各位去英國留學的同學,要注意留學簽證的有效期,如將要到期請提前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