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護人
1)美國法律規定未滿18周歲的學生需有監護人的陪伴,孩子在美就讀期間也需要和監護人住在一起,如果學生父母沒有綠卡或長期的赴美簽證,則需要自行尋找合適的監護人來滿足院校要求。對于不能夠赴美陪讀的家長來說,監護人的選擇非常重要。在選擇監護人過程中,一定需要在協議上明確詳細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子女就讀期間,父母也需要定期與監護人溝通,了解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情況。
2)值得注意的是,因為F-2簽證是包括留學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以就讀于美國小學的國際學生父母是不可以申請F-2簽證陪讀的。如果父母沒有綠卡和其它長期簽證,可以申請B-2(商務旅游)簽證赴美陪讀,并在之后考慮申請其它類型的長期簽證或綠卡。
2. 自理能力
低齡留學生出國留學,雖然有監護人代為照顧,但是家長還是需要注意,需要有意識地培養培養孩子自己解決問題和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
3. 法律意識
由于中美社會環境的不同,很多低齡留學生還沒有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家長應該引導孩子主動了解所在地區的法律規定和文化習俗,并且鼓勵孩子學會運用法律知識來保障自己的權力。
4.消費觀念
低齡留學生的消費觀念不成熟,沒有父母的約束,往往容易出現不合理的攀比消費行為。因此在赴美國留學前,家長應該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讓孩子學會合理規劃消費。
5.治安問題
治安問題永遠是家長非常關心的問題,留學前,家長應該與孩子約定好聯系頻率,聯系方式和緊急情況聯系人。除了治安問題,家長也應該定期了解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用適當的方式來幫助孩子疏導異國求學碰到的各種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