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習成績
申請人的學習成績,無論是高中成績還是大學成績,采用兩種形式來表現,一種是GPA(GradePointAverage),即“平均成績點數”,另一種是“Rank”,即“畢業名次”。
一)平均成績點數—GPA
赴美國留學,多數大學對申請人的GPA都有最低規定,不夠最低GPA要求的不予考慮。在美國,90%的學校GPA計算方法是采取4.0制(4.0scale)的,有1%的學校會采取5.0制,這些學校的最低入學標準也就相應地提高了。對我國學生不利的是,中國大部分學校的評分都相當嚴,很多實際上成績很優秀的學生把分數換算成GPA后還不夠3.0,有些大學里名列班上前5名的學生平均成績都可能會在75分以下,這樣在申請美國大學時,GPA都要變成2.0,只能進一些三四流的學校。
為了消除這種不利,可以采用兩種方法:一是在成績單或是推薦信以及讀書計劃中說明這種GPA實際上是由于評分標準十分嚴格而導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績單的時候,列明這樣的成績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
二)畢業名次—RANK
有經驗的美國學校招生和評定獎學金資助對象時都十分清楚,成績是一個相對的標準,并不能十分客觀地說明一名學生的學術成就。因為每個學校的評分標準都不相同,即使在同一所學校,題目容易便可能使全班成績都在90分以上,題目難便會全班不及格。因此,美國學校更加重視考試名次及百分比(百分比是將名次作為分子、總人數作為分母得出的百分比值),考試的名次在說明時應提及全班或是全系的總人數。
二、標準考試成績(Standardtests scores)
由于中國國內大學教學水平參差不齊,不能根據申請人在一所大學的成績和名次來斷定學生的實際水平,因此美國大學把申請人“標準考試”的成績作為評定獎學金的依據。“標準考試”目前在內地舉辦的有TOEFL(托福考試)、GRE(研究生成績測試)、GMAT(商業管理碩士入學考試)、LSAT(法律學校入學考試)、TSE(英語口語測試)五種。其中TOEFL考試與TSE考試是一種語言能力的考試,它們僅作為一個基本要求,即要求應達到所申請的美國學校TOEFL或TSE的最低分數線,而對申請獎學金資助沒有實際上的幫助。但GRE、GMAT或LSAT屬于能力測試,其分數反映的是考生學習、思維能力的高低,是影響獎學金資助的標準考試。
三、工作經驗
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比沒有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具有優勢,優勢的大小根據申請人所學的專業而定,例如工商行政管理專業、新聞專業、臨床醫學專業、法律專業都十分重視申請人的工作經驗。美國有些名牌大學的商學院甚至不接收沒有工作經驗的申請人,理工類專業對申請人工作經驗的要求,一般涉及的是設計、研究與教學等方面的工作經驗。此外,如果申請人申請助研金和助教金,具有助教與助研的工作經驗則很必要。
四、所受的獎勵與榮譽
榮譽是一名學生杰出表現的證據,除了校內的一些獎勵外,校外的社會榮譽、協會會員資格、市級以上學術競賽或活動的獎勵、學術雜志上發表的論文,這些證明都應與申請材料一同寄去,這樣的學生是各校所歡迎的。
五、學歷
申請美國大學研究生以上級別的獎學金資助,要比申請本科獎學金容易得多,如果申請人在國內已經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再申請美國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會占有很大的優勢。中國許多申請人往往大學未畢業就著手準備出國申請,以便畢業后立即到美國繼續深造,這種情況需向美國校方聲明,在入學前可以提供學位與畢業--究人員在美國越來越少,美國學校采取了許多方法鼓勵申請博士學位。
有許多學校允許獲得學士學位的申請人直接申請博士,而不再要求必須具有碩士學位,申請博士獎學金資助會比申請碩士研究生的還要豐厚。決心在美國獲得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可以在國內獲得學士學位后直接申請博士學位,這樣也許更容易獲得獎學金資助。
六、家庭背景
雖然這一項內容對于申請獎學金資助并不是很重要,但申請人如果出身于高級知識分子家庭或教育科研人士家庭,應給予說明,這樣會對申請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