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留學陪讀簽證的對象是12周歲以下并持有低齡留學生簽證的孩子家長,換言之,如果孩子已經超過了12周歲,那么父母將無法申請陪讀簽證。但12歲仍是低齡階段,學生在方方面面仍需要照顧,這個時候家長如果家長不能前往英國陪讀,還有一直用方案就是挑選學生在英國的監護人,代表父母行使權力。這個“監護人”的作用就是充當孩子們在英國的父母角色,在學習及生活方面照顧并指導孩子,不僅包括日常飲食、住宿等方面,還要監督學習情況,關注他們的成長。除此之外英國留學監護人需要滿足哪些基本條件呢?
監護人的必要性
根據英國法律規定,未滿18周歲的留學生必須要有至少一個英國籍合法監護人,而且中學學校規定即使年滿 18 周歲,也要提供合法的監護人,這是一個硬性規定。在申請英國留學簽證時,未成年學生如果無法出示有效的監護人信息的話,將很有可能被拒簽。此外,英國絕大多數的私校也規定孩子必須在找到合適的監護人后才能正式入學。
英國留學生監護人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
1. 年滿18周歲,大部分學校要求監護人年齡不得低于25周歲,且不能是全日制在校學生;
2. 監護人需要擁有英國國籍或是在英國合法居留權,并且需要通過無犯罪記錄調查(DBS);
3. 監護人應該長期居住在英國,并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