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家對留學回國人員的特殊政策有:
1、在國外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可以享受跨地區派遣落戶的優惠政策。
2、在國外留學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回國工作時,還可以通過海關購買一輛免稅轎車。
3、獲得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留學人員,在一些地方的高科技園區創業,也可以享受一些減免稅的政策。
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創辦企業,按照國家的產業和區域稅收政策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其中,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對我國經濟科技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項目,經有關部門審批,可專門立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支持。留學人員創業園區要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創業,配備專門人員,為高層次留學人才創業提供服務,簡化審批手續,提供廠房、設備和配套設施,并在房租等方面給予優惠。
留學人員申請辦理回國工作派遣和落戶手續需出具以下相關材料,其中主要包括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國內用人單位接受函、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護照和留學簽證以及檔案保管證明和戶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