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市民在享受出境游愉快旅程的同時,也開始質疑旅行社在出國前收取“高額押金”的做法,而旅行社則把類似押金叫做“保證金”。
以上海某旅行社為例,參加該社出境游,根據不同的目的地,需提供的押金也不同。通常韓國游標準20000—50000元/人;日本、歐洲、澳洲游的押金普遍為50000—150000元/人。押金必須在出團前5天以現金形式繳納,若用支票須提前10天。這樣高額的押金,讓不少市民覺得非常不合理。一位參加歐洲游的華小姐表示,她已經支付了相應的費用,也出具了存款證明,又是跟團游,旅行社沒有理由再收取額外押金。
有市民認為,押金必須在出發前繳納,回國后領取,如此,這筆費用將在旅行社“躺”20天至一個多月,以每人收取10萬元計,若有100人參加該社出境團,就將有1000萬元人民幣掌握在旅行社手中,游客們對于資金安全不能掌控。特別是管理比較亂的中小旅行社,押金安全讓人擔心。也有市民認為,高額押金的利息收入,也應該與押金一起返還游客。
對于市民的質疑,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收取高額押金主要目的是為防止一些游客通過參團的方式非法移民或滯留不歸,純屬不得已而為之,這對旅行社權益也是一種保護。業內人士透露,押金問題自1988年開放出境游以來一直延續至今,實際上成了行業“潛規則”。市民認為這樣的“潛規則”毫無依據。
據悉,也有個別旅游服務提供商不收取押金,如在攜程旅行網預訂出境游度假產品,就不需要支付高額押金,而是通過客戶資料審核甄別予以控制。對審核通過的客戶,不用提供現金擔保,而用客人簽署擔保函來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