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留學出境學生應當憑學校簽發的錄取材料和簽證材料前往泰國駐中國相關使館辦理個人留學簽證后方可出境;
2、來不及辦理留學簽證的學生,應當辦理好個人旅游簽證前往泰國,抵達學校后及時辦理轉簽證手續;
3、已經獲得留學簽證的中國留學生,在泰國留學期間往返中泰兩地,應當在離開學校或離開泰國前,在泰國當地辦理好下次返回泰國的“返回簽”,以保證學生再次返學學習和生活的外交簽證手續合法有效;
4、所有留學生抵達曼谷后,留學期間,務必遵照泰國移民局的關于留學生在泰期間的簽證續簽的規定和報到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