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違法。允許校外打工的國家都有較為完善、嚴格的規定,比如新加坡規定私立學校的學生不允許校外打工,英國規定16歲以上留學生才可打工,18歲以下每周打工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學生打工規定,是對自我的保護,在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獲得幫助,否則就可能被罰款、移民廳留下不良記錄甚至遣送回國。
2.不影響學習。打工始終是留學生活中的一段插曲,如果因為打工而荒廢學業,則得不償失。
3.不輕視兼職工作。工作期間遵守單位規定,不無故遲到、無故曠工。要有敬業精神,這是做人和工作的本分。
4.不失尊嚴。尊嚴并非不能去洗盤子當清潔工,尊嚴是對有損國格、人格的工作說“不”,當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