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日本政府決定,從2011年開始面向希望在日本工作的外國人實行“評分制”,將可以認定個人能力的資格證書、職業經歷、研究成果等相關證明量化,以個人得分為標準,判定在日外國工作者的待遇。
日本政府為了促進引進擁有高度專業能力的外國人,增進日本的技術革新,推動經濟發展,決定實施“評分制”以吸引外國工作者。日本經濟產業界希望通過呼吁政府推行更有利于人才引進的政策,擇優而用,保持在與亞洲各國的人才爭奪戰中的不敗地位。
記者了解到,法務省制定的相關制度草案,主要是針對“學術研究”、“高度專業-技術”、“經營-管理”三個領域的外國人。計分評價制以100分為基準,評價原則客觀而細致。以“經營-管理”類人才為例,評判的基本分值為學歷35分、職業經歷15分、年薪35分、公司職務地位15分,另外根據本人的日語能力和就職公司發放的獎金等項目酌情追加分數制,得分達到70分者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