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事實來說明,美國每年給留學生所簽發的勞工簽證(h1-b)跟在美國的留學生畢業生的人數是相差甚遠的,因此也造成了人才的流失;
首先我要解釋的是什么叫做勞工簽證(h1-b),h-1b 是美國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一類簽證。這些專業需要運用大量的高度專業化的理論與實踐知識,而這些知識的獲得需要完成高等教育的專業課程。具有專業技術的職業是指在理論與實際應用方面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并與之相應至少是學士學位或與其等同的學位。例如:教育、工程、物理學、商業、財會以及法律等均屬于專業性的職業。h1-b 簽證對外國人有配額限制,現行法律只有在 2003 財政年度對外國人年度配額限制在 195,000 萬人。從 2004 年以后,每年簽證數額恢復到 65,000 人,其中包括將要簽發的和已發的 h1-b 簽證,而高學歷的指獲得研究生以上學歷的簽證數額是每年20,000人,F行法律下,外國人持有 h1-b 簽證的時間一次最長為六年。六年后外國人必須在美國境外居留一年后,第二次 h1-b 的申請方可獲準。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第一次申請通常為三年,然后再延三年。h1-b 身份需要有美國雇主的擔保,雇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情況申請表”,并向公民移民服務局遞交 i-129 表。
而作為外國留學生畢業以后,大多數人是通過拿h1-b的簽證來留在美國的。文章的作者寫道:“近年來,到美國留學和深造的外國留學生每年都超過 20萬人,這些人畢業后大多留在美國工作。”是大多數人都想留在美國,但是是不是想留就可以留呢?如果按照作者所說的每年20萬留學生的話,看看上面提供的每年只有85,000 人的h1-b的名額,那么請問一下:您覺得這個比例對留學生來說是厚愛嗎?
其實,美國國會就每一年所流失的外國人才都有討論,很多議員都認為是在為他國在做嫁妝。要知道每一年大部分的留學生因為拿不到h1-b的簽證,不得不離開美國而回他們的本國效勞的,美國不是為他國做嫁妝是什么呢?盡管這個問題一直在討論,但是最后仍然沒有具體的方案下來來保住每一年所流失的人才。
下面是我介紹的一些與h1-b有關的經驗之談和意外發生的事情:
在外國留學生畢業以后,是可以拿一年的實習的(這個叫做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為了延長實習時間﹐有經驗的留學生們,會在畢業前的一學期只留一門課﹐就可以開始找工作了。這個學期如果找到工作﹐可注冊一個外實習(叫做critical practical training),一般來說這個注冊的校外實習是要交錢給學校的,但是如果好好地跟學校所在的系和外國留學生辦公室的人溝通,或許是可以免交這一部分的學費的,我當初就是很幸運地免交了這一部分的學費。
h1-b的申請是每一年的四月一日,而生效日是在同年的十月一日。意外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是,如果留學生找到公司擔保辦h1-b的簽證,但是假如當年的h1-b的名額已經沒有了,那這個工作也是要丟掉的。例如,我在拿到第一個學士學位的時候,工作已經找到了,但是那一年的h1-b的名額已經用完了,所以我不得不接著再讀我的第二個學士學位。而我的第二個學士學位快到手的時候,又找到一份工作,而第二個學士學位畢業是不可以拿實習的(只有讀高一級的學位時,才可以拿到另外一個實習的),所以我在還差一門課的情況下,不得不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一直到我研究生畢業時,總算如愿地拿到了h1-b的簽證。像我一樣的“文憑專業戶”,在美國的留學生當中存在已經是不足為奇了,而我在美國的一幫老友,拿好幾個高學歷的學位也就不奇怪了,就是因為這樣的意外的事情的發生,所以才造就了我們這幫“文憑專業戶”。
二是在留學生拿到勞工簽證后,申請綠卡的過程中,實際上是美國的公司對留學生們的一個剝削的過程。
作者說美國“高薪聘請人才”,這點我不否認,但是如果用在留學生的身上,是名不符實的。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假如一個美國公司要請一個人,如果這個職位同時有兩個人申請,一個是美國公民或者是綠卡的持有者,一個是留學生,而公司請的是那位留學生,那么請問一下,公司會出高薪來請這位留學生嗎?實際上留學生拿到這份工作,比較那位公民或者是綠卡的持有者,他一定是大材小用的,就是他的學歷要比前者高,經驗要比前者豐富,這樣一算自然而然薪水就是比前者低了,否則公司憑什么請留學生呢?所以說,在留學生拿到h1-b簽證后,申請綠卡的過程中,實際上是美國的公司對留學生們的一個剝削的過程。一般地來說,從拿到h1-b簽證到拿到綠卡,是需要四到五年的時間,有些幸運的人等待的時間短些,不幸運的人可能等待的時間更長些。拿到綠卡以后,留學生馬上換工作,年薪可能是以前的一倍或者多個一兩萬美金是不出奇的,想想看,辦綠卡的那幾年,不是被剝削是什么?“高薪聘請人才”對于留學生來說是不是無稽之談?用我的老友linda作為例子來說明一下,她是拿的兩個研究生的學位,一個是國內的學位,一個是美國的計算機學位。當初她在華爾街的一家公司做與電腦相關的工作,公司幫她辦身份,起薪是年薪三萬五美金,因為常常加班,要加錢,所以第二年漲到年薪四萬,這份薪水到她拿到綠卡為止,她換了新工作,薪水加了一倍。想想看,那四五年期間,公司剝削了她多少薪水,大家可以算出來的。而我現在也是被剝削的行列中,奈何?誰叫我們要公司辦身份呢?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活該!
從前兩年開始,美國已經開始經濟危機了,本國的人失業的已經很多了,那么留學生畢業想留在美國就更加困難了,所以說,美國要對留學生厚愛,更加是不可能的事情。親身的兒女親還是養兒女親?不用說大家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