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務部考慮從11月1日起,允許碩士學位以上的人文系留學生在韓國就業,對全體留學生允許周六和公休日全天打工。
據韓國媒體報道,在韓國大學獲得碩士學位以上學歷的留學生,可以根據校長或系主任推薦書,在“教授(E-1)或特定活動(E-7)”范圍內就業。
獲得“教授資格(E-1)”的留學生,可以在專科大學以上的教育機關從事教研工作。而獲得“特定活動資格(E-7)”的留學生,可以與公立和私立機構簽訂合同,從事技術咨詢、海外營銷等特定領域的工作。
在此之前,法務部限制留學生每周打工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上述決定在每周20小時的范圍外,允許周六和公休日可以無限時地就業。
法務部還決定加強對非法就業留學生的處罰,對于不顧放寬的條件而從事非法就業的留學生,將剝奪其學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