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大學錄取一般分為ED(提前決定錄取)、EA(提前行動)、RD(常規錄取)、RA(滾動錄取)等4種錄取方式。 下面具體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四種錄取方式,快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ED(Early Decision)即早期決定
ED是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學生在申請提交前要簽署必須就讀的協議,每年只能申請一所ED的學校,也就是一旦被ED的學校錄取,那么必須主動放棄其他學校的錄取(ED又細分為ED1和ED2,即若被A大學的ED1拒絕,可再申請B大學的ED2。無論ED1還是ED2都遵循ED的絕對唯一和捆綁承諾的原則)。一般在11月截止申請,在12月15日~次年1月初出結果。ED的錄取率相對RD稍高,適合托福、SAT足夠好,有明確目標學校,對獎學金需求不大,11月之后個人申請狀況沒有太大改變的學生。
二、EA(Early Action)即早期行動
EA是沒有約束力的提前申請,EA的學校申請數量沒有限制,申請EA的目的就是能早點拿到申請結果,并且又不用必須去這所學校。EA的截止日期一般跟ED差不多,錄取率跟RD相當,優勢有限。提供EA申請的學校并不是很多,而且要求通常比較高。
三、RD(Regular Decision)即正常申請
一般在1月1日截止,3月、4月公布錄取結果,RD是常規截止日期申請,申請學校數量也不做限制。相比于ED跟EA,申請RD的話準備時間更充分一些。
四、RA(Rolling Admissions)即滾動錄取
沒有明確申請或錄取截止日期,只要學生的申請材料全部提交完畢,招生辦就會開始對學生的申請進行評估并且通知學生錄取結果,直到錄滿為止。頂尖名校一般都不采用這種方式,學生需盡早申請,占得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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