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學習
現在,哈恩大學有35個學位課程。 這些學位除了被哈恩大學所批準設立,而且被大學委員會所確認,因而全國承認的學位。學校總的原則是學位必須要定期的從新進行審定。
短期課程學習:根據所設課程的具體設置,一般是包括三個學年。除了基礎和綜合教育的課程,還包括其它方面的內容,目的是培養學生的專業特長。學生可以通過學習這些額外的課程取得文憑、技術工程學位或基礎教育教師學位。
長期課程學習:課程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至少有兩個學年,包括基礎和綜合教育課程。第二部分至少也有兩個學年,主要培養學生對所學專業知識的進一步理解,為他們將來所要從事的專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學生最后可取得學士學位或工程學位。
只從第二部分開始學習的情況:以持有文憑、技術建筑師學位或技術工程師學位的學生完成了我校所開第一部分的學位課程的學生符合教育補充要求的學生
課程
學位課程,第一和第二部分課程學習將會按如下安排:
公共必修課程(C): 這些課程是西班牙所有學校的必修課程。 因此,所有西班牙大學公共必修課程的內容都是相同的。
各學校自定課程:這些課程分為:
1.必修課程(由學校決定在每個專業內所開設的課程。它們是必修課程。)
2.選修課程(由學校決定開設的課程。 這些課程包括在相應的學位課程里,供學生選擇)
自由選擇課程(這些課程可供學生自由選擇,學生根據自己所學課程的設置情況靈活選擇. 學生可以根據留學生協議規定的具體內容而選擇在就讀或其它學校學習。)
學分是用來對學生學習情況的一個評估標準。西班牙的教學系統規定每學分相當于10課時的理論學習或實習內容,而學生在西班牙大學平均每年要完成75個學分的課程,4年的學位課程學生需要完成300學分(平均每學期6學分);ECTS課程要求學生完成60學分的課程;必須建立一種兌換系統(比如,60個ECTS學分=75個西班牙學分)因為現在還沒有其它辦法. 下面會沿用ECTS學分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