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來源及規章
英國的教育事務分由兩個不同的部門負責監管。這兩個部門的前身是教育與技能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s)。
兒童、學校和家庭部(Department for Children, Schools and Families)
這部門負責制定有關兒童和青少年人的政策,統籌政府各部門內關于年輕人和家庭的措施,確保年輕一代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接受良好的教育。
它也從內政部手中接管旨在防止青少年犯罪或誤入歧途的“尊重運動”(Respect)。
負責官員的職權覆蓋兒童、以及14至19歲少年入讀的學校。
創新、大學和技能部(Department of Innovation, Universities and Skills)
這個部門負責推動英國的科學研究和工商業的創新,制定政策使英國的高等教育學府成為培育世界級人才的地方。
這個部門的一個要職是管理高等教育學府。
地方教育管理機構(Local Education Authorities)
英國各地方議會都有各自的地方教育管理機構,專門負責管理和劃撥學校經費。但由于英國政府更傾向于讓學校直接掌控教育經費,因此地方教育管理機構在學校管理中更多地扮演了戰略決策者,而非具體運行者的角色。
地方教育管理機構的職責可被劃分為5部分:
·策略管理,包括資金劃撥、內部審計,并支付例如生產假期等開支;
·為減少班級規模和“新機會基金”(New Opportunities Fund)等項目批出資金,“新機會基金”是一項博采基金,用于支持專項體育或音樂的新發展;
·調撥資金滿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學習所需;
·在學校缺乏資金的情況下幫助學校維護和更新基礎設施;
·制定地方教育體制框架,讓學生依此就學。此類工作包括支付申請入學與上訴的開支、為被拒入讀某校的學生家長提供咨詢服務、學生接送服務、提供教育福利服務、審查免費校餐資格等。
學校教育經費
地方教育管理機構一般有兩個預算,分別是學校預算和地方教育管理機構預算。
學校預算主要包括學生學習所需的開銷,而LEA預算則與地方教育管理機構的職責和功能緊密掛鉤。地方教育管理機構預算包含的項目包括成人教育和培訓。
學校用完其學校預算后,地方教育管理機構就會向學校增撥資金。學校董事會將有權決定如何使用這些增撥資金。
事實上,雖然當地教育管理機構有能力向學校提供包括餐飲、保安、清潔以及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服務,但學校有權選擇其他價格更優惠、服務更好的供應商。
學校管理機構
所有公立學校都設有各自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校長、任課老師、家長代表、地方教育委員會指派的代表以及當地社區人士組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范圍包括:
·教學管理
·學校紀律
·人事變動
·校舍維護
·入學管理
實際上,學校管理的具體事宜還是由各學校校長全權負責。學校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則更偏重于制定宏觀發展戰略、貫徹實施監管報告中提出的改進意見,以及向學生家長及時匯報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等。
貧困地區學校的資金來源
所謂“教育行動區域”(Education Action Zones)是指那些位于英國相對落后地區的學校。這些學校通過與地方教育管理機構、家長、商業團體及其他社團組織開展合作,來提升學校的教學水平。此外,教育行動區域組織還能連續5年獲得每年50萬英鎊的補助。
來源:BBC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