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份詳細用外文填好的入境申請表,學生簽名并注明日期;
2、所選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需兩份復印件;
3、個人簡歷(外文),由學生本人簽字,需兩份;
4、學習計劃(外文),有學生本人簽字,需兩份;
5、將來的學習計劃(外文),必須由本人簽字,內容關于在瑞士完成學業之后的職業傾向,說明求學對自己的未來有什么益處,需兩份;
6、申請人親自在本“要求”所包含的聲明上簽署,這須在瑞士大使館/總領事館官員面前完成;
7、完整的中英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以便需要郵寄資料或需要申請人進一步提供情況之時取得聯系;
8、若已持有有效護照,提供1份復印件;
9、瑞士大使館/總領館保留對申請人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的權利;
10、申請人所遞交的材料必須完整(三份填好的申請表、照片及兩套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