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西班牙對中國留學生敞開留學大門,每年都有不少留學生來西鍍金。其中不免有些學生無法承擔課業壓力中途輟學,當這些人更換居留的時候無法提供學時證明,就通過各種途徑購買偽造的學時證明。持假學時證明一旦被查,學生居留更換必然被拒絕,未到期的居留也同時被廢除。此外,當事人還會接到限期離境的驅逐令,并面臨西班牙法院的刑事控罪。
西班牙中國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季奕鴻先生向記者介紹,近來有部分中國留學生為更換居留購買學時證明,不幸的是他們購買的竟然是不法分子偽造的學時證明材料,結果這些留學生在更換居留的時候被警方查獲,不僅他們的學生居留被廢,而且還要面臨西班牙法院的指控。針對這種情況,季律師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做出了詳細解釋。
其實同樣是購買偽造的學校證明材料在法律判定上也存在一些細微的差別。
如果留學生購買偽造的官方學校的證明材料,那么根據西班牙刑法典第392條:私人偽造公共、官方及商業文書,處6個月以上3年以下徒刑,并處6個月至12個月罰金。如果學生購買偽造的私立學校的證明材料,根據刑法典第395條規定,刑罰標準為6個月至兩年。這也就是說前者是偽造官方文書罪,后者是偽造私人文書罪,從量刑方面來看,偽造私人文書罪較輕微。但是只要使用偽造的學校證明材料,不論是官方的還是私立的都觸犯了西班牙的刑法,需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使用假文書與制造假文書同罪。
現階段西班牙警方已經發現大量中國留學生通過購買假材料延續居留的現象,所以對這方面的檢查越來越嚴格,希望留學生們能夠清醒地意識到購買假材料的嚴重后果,避免因一時心切更換居留而鑄成大錯,否則大好前程毀于一旦就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