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
對學生簽證作出8項變更
從今年7月25日起,新西蘭移民局做了一系列有關學生簽證的重要變更。具體內容包括:
1.增加對于學習真實性的審查。例如,學校在出具錄取通知書之前,學校要提供該學生達到了入學要求的證明;
2.學生要求達到很高的出勤率,除非學生有非常特別的原因;
3.學習進度會根據學校本身的教學政策來判定;
4.學生必須提供資金證明,對于幫助學生提供存款證明的擔保人,必須是朋友或親戚,并且有真實的擔保意愿,有足夠的資金;
5.移民官更大權力,在發放學生簽證時確保學生在高質量的學校中學習;
6.對于博士學生以及他們的配偶孩子,體檢報告有效期會從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
7.對于工簽持有者,將不需要申請“VOC”便可以進行雇主指定的工作所需的學習和培訓;
8.學習研究生課程和長期短缺列表里的本科及以上的長期短缺課程的學生配偶,才發放配偶的工作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