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旅游」
內地居民如欲來港觀光旅游,可參加由內地旅行社所營辦的「香港游」旅行團。參加「香港游」旅行團的團員必須取得由內地有關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團隊旅游」簽注。而「香港游」的團員須遵從「隨團來,隨團去」的原則。
「個人旅游」
內地廣東省及23個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臺州、福州、廈門、泉州、天津、重慶、成都、濟南、瀋陽、大連、南昌、長沙、南寧、海口、貴陽及昆明)的居民,如欲以個人身份來港觀光旅游,必須取得由內地有關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可供一次或兩次有效的「個人旅游」簽注。
其他旅游目的
內地居民因為其他目的例如:申請外國簽證、出席民事訴訟等而欲以訪客身份來港,必須取得由有關內地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其他」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