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與簽證
在加拿大,學生可以用英語、法語或者用兩種官方語言完成學習。首先,要被在加的一所學校錄取,方可有資格獲得加拿大的學生簽證;其次,申請人必須是被學校無條件地接受。(如果學校要求在簽署錄取信之前預先交納費用,則錄取信中應包含費用已交納的說明)
關于監護人
如果學生未滿十八歲就開始在加拿大讀書,必須有一個法定的已成年的監護人(guardian);這個監護人必須是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永久性居民,而且和學生住在一起;學生的監護人必須給學生一份經過公證的依照法律的聲明。
關于申請程序
開始正式申請學生簽證時要遞交的文件:
1.填寫完畢的申請表;
2.在申請人計劃前往加拿大的日期之后至少還有十八個月有效期的護照;
3.學校發給申請人的錄取信的原件和一份完善的影印件;
4.申請人繳交學費的收據;
5.申請人最后三年的學校成績單或公開考試的證書的原件或業經證實的副本;
6.在申請人名下的最少一萬元加市的銀行支票或匯票(接到的獎學金或研究員薪金可以抵補這一數額),如果申請人是進全日制的寄宿學校,可以用寄宿費己預交的證明來代替;
7.如果學生的年齡在十八歲以下,還要有監護人的書面聲明;
8.一份關于申請人在加拿大就學理由的簡要說明。
將上述的文件和手續費遞交加拿大領事館接待處的人員;或將申請資料郵寄到加拿大的領事館;手續費必須在申請的同時交納,郵寄時護照可以用影印件代替原件。如果學生準備在加拿大學習的時間超過六個月,則心須通過體檢;
申請人如果計劃在魁北克省內的學校學習,在遞交申請之前必須從魁北克政府那里得到同意接受的證明。
相關注意事項
學生簽證的申請人必須向簽證官員證明:
1.只是為了一個臨時的目的進入加拿大;
2.符合加拿大的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3.已經被一所加拿大的教育機構錄取;
4.有足夠的款項,可以無需依靠在加拿大就業便有能力支付學費、維持在加拿大的生活費用,以及支付前往與離開加拿大的費用。
另外,申請學生簽證的手續費,無論申請是否被批準,都是不退還的,領事館要求申請人體檢,其費用也要由申請人自己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