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為留學生出口大國,每年赴加的小留學生數字節節高升,然而不容忽視的是,被遣送回國的留學生數字也在逐年增加,根據近期媒體報道,去年一年就有逾300中國留學生因違反簽證規定被驅逐出境,占被勒令出境總人數的近九成。通常持學習許可的留學生們被遣返,未能遵守簽證規定是主要原因,另有少數涉及刑事犯罪等。但追溯其被取消簽證的原因,卻是五花八門,涉世未深的小留學生們各有各的“苦衷”。
一、違反校紀
留學生出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學習,因此有個良好的學習記錄是立足之根本,最好不要有任何違紀行為,一旦出現違紀,校方會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進行處理,嚴重到被開除的程度,那么這個學生的學習生涯就要被終止,因此學習許可也隨即終止,學生必須離境,也就是所謂的被“遣返”。
二、未注冊課程
有些學生還沒入境,在機場就被“原機遣返”了,有些是由于未注冊課程導致,UBC的一位錄取學生表示,自己男友就遭遇過這種“待遇”。之前男友在溫哥華拿到了大學入取通知書后便回國,他想空出一學期休息,所以并未注冊當學期的課程,當他由中國返回加拿大時,移民官發現其并未注冊任何課程,于是懷疑其持有學簽打工,拒絕這位同學入境,直接原機返回中國。
由此可見,對于剛拿到入取通知書的學生們,第一學期的注冊課程十分重要,先不論學校是否允許首學期休學,從移民官角度來看,持學習許可就一定要在學校注冊,當初到加拿大的小留學生們手拿錄取通知書入境時,移民官電腦就會顯示此學生是否有在學校注冊,想要蒙混過關是不用去想了,還是老老實實讀書最可靠。
三、學習許可過期
導致留學生不得不回國的最多狀況,就是學生自己忘了學習許可的到期日,沒有在有效期內續簽,因此變成“黑戶”。若在學生許可過期90天內發現,還可以留在本地續簽,當學生許可過期超過了90天,那么學生只能自覺盡快離境,等回到中國后再進行重新簽證,或可讓當地機構幫忙申請,但是學生本人必須離境。
繁忙的學業占據了小留學生們大部分時間,常常一不小心就忽略自己的“身份”問題,學習許可俗稱大簽,入境簽證俗稱小簽,若小簽過期沒關系,出境前補辦就好,大簽若是過期,那就變成非法居留了。在此要提醒各位同學,發現學習許可過期后,第一時間要自覺回國,不可抱有僥幸心態,否則非法逗留時間越長,之后再辦簽證就沒那么容易了。
四、課程不連續
有一些同學的情況是,剛到加拿大時沒有長期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因此報讀的是一些短期課程,如語言課程,所以得到的學習許可有效期很短,甚至有些人是持有訪問簽證入境的,當第一個大簽到期,而新的學簽還沒有續或是沒有批下來,那么這其中的空檔是不可以繼續呆在加拿大境內的,所以轉學校,換學校的同學們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學生許可是否一直處于有效期內,也要注意學習許可上是否有注明必須在指定學校學習,還是開放式的,開放式學簽在有效期內可以任意轉校,而指定學校的學簽只與所讀學校課程同步,若結束此學校課程,那么此學簽也隨之無效,學生需提早申請新的學習許可。
五、“打黑工”
在留學期間打工,既可以積攢本地工作經驗,增加與人交流機會,又可賺取零用錢,是許多留學生都會去做的事情,然而打工也有合法和非法,加拿大的規定是必須是全職(Full-time)學生才可以打工,兼職的學生(Part-time)是不可以打工的,學校會每兩年向移民局主動報告一次學生的注冊情況,移民部也有權隨時查看某學生的注冊情況,因此兼職的學生若打工,就會被視為“打黑工”,“打黑工”不但對學生自己沒有保障,一旦被發現,同樣會被遣送回國,至于怎樣會被發現,途徑有各種,比如移民部突擊檢查,比如所在公司受到調查等等,總之建議同學們不要把自己的“命運”掌握在別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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