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
抵加后,請下載并認真填寫《留加人員登記表》、“《人民日報》(海外版)訂單”,與中國科學院科學教育服務中心發放的《報到證》及本人護照復印件(帶照片頁)直接寄給教育處焦長豐。
Mr. Jiao Changfeng
80 Cobourg Street
Ottawa, ON, Canada
K1N 8H1
二、領取獎學金
教育處收到報到材料后進行審核,將根據國內通知的留學期限和留學類別,兩周左右發放第一季度獎學金(抵加三個月為一季度)。在國內的借款及在加期間的醫療保險費(一年期為450加元)將在你的第一季度生活費中扣除。以后每月獎學金按季度發放,一般在季初將支票寄給本人(如果沒有按時交季度報告,則延遲寄出)。
三、購買保險
為保證留學人員圓滿完成留學任務,我處為公派人員聯系了指定的醫療保險機構,簽有適合我公派留學人員情況的優惠保險協議。協議規定,該保險自你入境之日起生效。有關手續將在報到時辦理。
根據加拿大各省保險法規,持工作簽證的公派訪問學者入境后向加拿大有關機構申請,三個月以后可以享受免費醫療保險(有的三個月以內就可以領到醫療保險卡)。領到免費醫療保險證的公派留學人員請盡快將復印件寄給我處,如果沒有超過三個月,將退還九個月保險費。如果超過三個月,不能退還預扣的保險費。
保險具體內容請下載并仔細閱讀“保險材料”。關于保險條款的解釋和醫藥費報銷等問題請向保險代理人薛金生先生咨詢。
電話:(613)224-5573(O)(613)851-4073(Cell)
傳真:(613)225-2685
四、費用報銷
每個公派留學人員非因個人原因導致留學期間需要辦理延期手續的,可以憑收費憑證報銷一次簽證延簽費。
高級訪問學者留學期間可以報銷1000美元學術活動補助費。具體要求請下載“高級學術活動補助費”。
高級研究學者不享受高級訪問學者學術活動補助費。
五、資助證明
教育處可為公派留學人員出具留學資助證明,以方便申請簽證延簽和家屬探親,要求提前一個月告知。
六、變更地址
如果公派留學人員變更通訊地址、電話號碼以及導師或合作者,請及時通知教育處,以確保聯系暢通。留學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變更留學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書面申請,教育處批準后報留學基金委備案。
七、回國機票
回國前一個月(旅游旺季再提前)與教育處委托的訂票公司聯系,預訂回國機票。回國路線只能是從留學城市經溫哥華換乘當日中國民航班機至北京或上海。中途轉機,不得作額外停留,更不得繞道第三國。機票訂妥后,不再更改。機票具體問題請向孫永和先生咨詢。
電話:18002673373(免費)(613)233-6947(O)
傳真:(613)233-3877
八、按期回國
留學人員中途回國或提前結束學業回國的,應退還中途回國期間或提前結束學業期間的獎學金,退還數額以實際天數為單位計算,但因回國航班等原因造成提前回國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凡七日內的,可不退還獎學金生活費。對航班等特殊原因推遲一個月以內回國的,不作違約處理,但必須提前書面申請。訂票以后,教育處負責審核回國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九、總結報告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留學期間,須每季度向教育處遞交一份學習、研究進展情況的書面報告,第二次和第四次(每隔半年)總結報告需要導師或合作者簽署意見。請下載“研修情況報告表”。
十、留學證明
提前一個月向教育處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收到最后一期總結報告后,我處將寄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注:本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使館教育處館區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