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美國高中的畢業要求以前,我們首先來了解以下美國高中對課程與教學的檢查,我將這項檢查總結為:教育質巨評估是試金石,主管部門財權是雙刃劍。下面我們具體來看一下。
在美國,聯邦教育部對各州的教育基本上起著號召和建議的作用,一般來說不直接插手各州教育事務。對于各州課程與教學的檢查工作,1997年,時任聯邦教育部長端利(Riley)在題為“教育的狀況”(the state of Education)的演講中就強調指出各州要制止“容忍失敗學校”的行為,要跳出“在失敗學校里學習的學生就是問題學生”的思想誤區,并號召公眾攜手共治失敗學校,多管齊下,不惜使用關閉、重組和轉制為特許學校等手段。州教育委員會和學區教育委員會對各級學校行使直接管轄權,每一學年都要對轄區范圍內的高中進行教學質量和課程設置等諸多方面的檢查與評估,保證規定課程的教授和課程標準的達標。同時,學校內部每一學期也要進行教學質量方面的自查,未雨綢繆,畢竟,學校的資金來源的90%以上來自于州和學區,質量不合格意味著學校資金沒保障。聯邦政府有關對學業標準的影響性政策一部分是通過財政撥款,另一部分也是通過州和學區一級來對學校產生影響,比如 1989年的全美第一次教育首腦會議以及隨后出臺的《美國2000年:教育戰略》,就是美國總統和50個州的州長一起促成的。
下面我們來談一談美國高中的畢業要求:修滿規定的總學分,修完指定的全課程
在美國,高中學生的升級和畢業都是學分制管理,都要求達到規定的學分。并且,學校都要對額定學分的課程來源進行明確的限制,比如在畢業要求的總學分中規定必修哪些課程、必修多長時間。通過這種限制就大致限定了高中4年間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之間的比例,大致為4 :1,從而保證了學分制管理下的各州各學區高中畢業生的基本知識結構,避免了學生用時髦易學的選修課程來取代基本的核心課程和難度更高的高級課程現象。從這一點上來看,一個學生在高中4年的學習內容基本上是以必修課程為主,以選修課程為輔;即使是在選修課程范圍內,學生的選課也是和課程學習指導老師討論的結果,其中還要傾聽來自家長的聲音。
以緬因州的蒙特·艾瑞瑞特高級中學為例,來總結一下美國高中的必要要求,該校學生要想獲得美國高中文憑,每學期最少要學5門課,畢業時至少修滿20學分,并且必須包括以下課程的學分:英語(再學分)、數學(3學分)、科學(2學分,其中有一門課必須是實驗科學)、歷史(3學分,其中有一門課必須是美國歷史)、美術(1學分)、體育(1學分)、健康教育(1.5學分)。